摘要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包干到户”作为一种深受贫困地区农民欢迎的生产责任制形式,不仅激发起农民的劳动热情,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而且在生产关系方面引起了一系列深刻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变革着贫困地区经济结构的现实基础。这种巨大的变革,必然会影响到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与其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包干到户”究竟对上层建筑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我认为在比较普遍地实行“包干到户”的鲁西北地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层建筑进行相应的变革: 第一,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出处
《东岳论丛》
1982年第3期23-24,30,共3页
DongYu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