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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教学中的三个环节——形式、意义和用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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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杰弗里·利奇和简·斯瓦特威克在他们合著的《英语交际语法》(A Communicative Grammar of English)一书中指出:“为了恰当地使用一种语言,我们当然必须了解这种语言的语法结构及其含义。”这表明,我们在英语语法教学中应抓住三个环节:形式(Form)、意义(Meaning)和用法(Usage)。这三个方面彼此相互联系,同时又有所区别,可以说,让学生掌握语言形式是基础,了解意义是关键,学会使用是目的。笔者仅就这三个方面谈些教学中的粗浅体会。我们所讲的语言形式是包括语音形式(phonetic form)和书写形式(written form)。语言形式的训练在初学阶段尤其重要,从单词的读音、拼写到句型结构,都要力求准确、熟练。不少学生朗读乍听起来还算流利。
作者 黄任
出处 《外国语》 1981年第6期38-41,共4页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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