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它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国有制,也可以是私有制,还可以表现为村社集体所有制(这点往往被人忽略).而在国有制和私有制中,也还有各种不同的类型,表现出其多样性和复杂性.然而,过去许多史学工作者往往注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东方封建土地国有制的结论,而忽视了东方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存在,特别是国有制与私有制两者之间的消长和演变.因而产生了简单化和片面性.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3期44-52,共9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