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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民以法,救之以化——略谈魏征的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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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代著名的政治家魏征在任侍中(即宰相)之前,曾担任过尚书省右丞(贞观元年至三年),直接分管刑、兵、工三部的事。魏征在这三年中,接触到不少刑事诉讼方面的案件,因而在司法、执法中积累了许多实践经验。后来,他为了帮助唐太宗“以法治国”,“慎终如始”,把这些经验逐步总结出来写成奏疏提供给唐太宗。贞观十年到贞观十四年,魏征就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先后向太宗李世民写了四封上疏。
作者 周怀宇
出处 《安徽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2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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