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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年间松江的苛税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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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神宗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封建王朝为了维护其江河日下的统治,尽行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税役合一,交银完纳,清查冒占,整顿吏治,并“以江南贵族怙势及诸奸猾吏民善逋赋,选大吏精悍者严行督责”,使得“国藏日充益”。同时,在客观上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治柄赫然”。但张居正变法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它只能短暂地使统治阶级对农民的掠夺有所缓和,而并不能改变他们贪婪的剥削本性。不久,腐朽、寄生的地主阶级看到经济稍有恢复,便又垂涎欲滴,迫不及待地横征暴敛了。 江南土地肥沃,人民勤劳,物产丰富,是明朝财政来源的重要基地。素称鱼米之乡的松江府,因海涂的开发、棉桑的发展、稻麦的连作、商业的繁荣,更使得统治阶级视为奇货可居,“加税之令,急于星火”。而士官吏胥,乘机瘠民肥家,舞文玩法,不仅通过“诡寄”、“飞洒”等手段逃避税赋、侵匿土地,而且派丁加税,鱼肉百姓。
作者 任道斌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1981年第1期75-76,共2页 Journal of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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