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在谈到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时,一般的看法是,作为贮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足价的货币,它的交换价值必须长久地存在。因此只有足价的金、银铸币或金、银条块,才能作为贮藏货币,而纸币是在国家赋予价值符号的强制规定下流通的,其本身没有价值,所以不能作为贮藏手段。基于这样的认识,也就否认了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具有贮藏手段职能。但我的看法是,人民币在一定条件下,是具有贮藏手段职能的,这个条件就是通货稳定。
出处
《金融研究》
1981年第2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