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提供的资料,1978年底,全国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为40个。计: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3个,它们是:上海(553.5万人)、北京(409.3万人)、天津(345.9万人)、沈阳(249.8万人)、武汉(238.2万人)、广州(206.5万人)、哈尔滨(181.8万人)、重庆(173.2万人)、西安(141.8万人)、南京(140.2万人)、成都(124.7万人)、长春(115.9万人)、太原(107.5万人)。50万至100万人口的城市27个,它们是(按人口多少为序):大连、兰州、昆明、青岛、济南、鞍山、抚顺、乌鲁木齐、包头、齐齐哈尔、杭州、贵阳、长沙、郑州、伊春、唐山、吉林。
出处
《金融研究》
1981年第4期64-64,共1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