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政府管理中引入企业化模式,可以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改进政府的服务,激发政府管理人员的创新精神。但是,由于政府管理毕竟不同于企业管理,因此,企业化模式并非是解决政府管理中所有问题的万应灵丹。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超越政府管理中企业化模式的局限性,必须确定政府管理企业化的限域与程度,建立制约企业化模式的相关制度,实现政府管理考核指标的多元化,并强化政府管理人员的行政伦理意识。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65-68,共4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