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广州行商制度是清政府管理经营和控制对外贸易的制度,是封建垄断的特殊制度。行商几乎垄断了当时全国的对外贸易,只有行商是官方承认的有资格跟外国商人做生意的商人,具有"半官半商"的性质,也有人称其为"官商"。行商的这种"官商"性质使得行商的职能不同于普通的商人,保商制度就是"官商"的职能之一。而这一"保"却成为行商破产及行商制度崩溃覆灭的主要原因之一。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3年第11期71-72,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
基金
黑龙江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是HL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