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村建房的报建手续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办理程序根据《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村民在村庄规划区范围内自建住宅及附属用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建手续。1)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应当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日。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转送所在乡(镇)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机构。2)乡(镇)
作者 晁宇飞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3年第8期30-30,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