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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15类情形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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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销项税额的具体政策。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作者 岁冰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3年第7期57-58,共2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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