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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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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有什么样的属性?法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法的本质属性,它决定法的社会属性;认为“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的理论观点,对法制建设和教育是有弊端的.
作者 郑心明
机构地区 海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1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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