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经济建设成就相比较,我国道德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加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德建设,刻不容缓。社会主义道德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础要求,以“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基本内容,以新型人际关系为建设目标。应通过树立“大德育观”、健全道德监督机制和借助法律进行“道德调控”等途径,有效推进道德建设。
出处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1997年第2期5-7,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