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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国人征兆观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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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兆观实质上是先人对自然现象、性质以及人和自然的关系所作的思考,我国先秦两汉国人的征兆观体现了华夏民族对天人关系的独特看法。它的社会意义表现在:一、无论何种征兆观,我国先人都是以“人”为中心去体认“天”,这种以“人问世”为基点的思维方式导致汉民族从主体上言始终没有发展成“神教”的国度;二、“天人感应”的征兆观为维护连绵一二千载的中央集权政治起了不可低估的重大作用,其思维方式导致中国社会长期靠“人治”而无法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作者 林怡
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2期82-87,共6页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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