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范围、激烈程度均呈上升趋势,并日趋显性化。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半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缺乏外部约束和内部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企业工会的位置及难以发挥维护职能,都给劳动争议显性化造成很大影响。推行集体谈判制度,加速体制建设和法规建设,保障企业工会的维护职能,对协调劳动关系具有意义。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131-139,共9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