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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免予起诉制度存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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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免予起诉制度存废的意见施惠芳(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我国颂布的《刑事诉讼法》101条规定:“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在当时背景下,免予起诉制度对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确实起到过积极的作用,被认为是我国刑事诉讼的...
作者 施惠芳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期33-36,共4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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