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在考虑性别角色和性别分工时,往往把人的生理性别与文化性别混为一谈,以为人的文化性别现象是自然地附着在生理性别基础之上。其实,文化性别与生理性别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在性别歧视严重的时代,文化性别基本上是由文化教条——法律的和习俗的构成的(参阅拙著《女性主义文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例如“三从四德”。 人的生理性别是基本恒定的,人类学家证实,人的遗传特征的明显改变;大约需要5万年的时间;而人的文化性别则依时代与民族的不同相距甚远。显而易见,今天的中国女性形象,与100年前相比,共同之处很少。变化的是女性的文化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
出处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75-76,共2页
Sociolog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