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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有投资基金规范问题之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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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现有基金不应该一概“棒杀”,而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除确定需要清盘的外,其余的都通过合并、扩募、更换经理人等办法使现有基金划归到规范基金行列中来,与按《办法》成立的新基金一道为我国投资基金事业做出新贡献。
作者 刘传葵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1997年第11期47-51,共5页 Securities Market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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