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相继颁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金融监管实施过程中,人民银行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纠正了一些金融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使金融业务得到了健康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上一些急于谋求、片面强调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对金融监管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金融监管,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其理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银行强化对金融业的监管制约着各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投入,束缚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作为人民银行,尤其是担负着组织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级分支机构,应采取放松监管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金融环境。在进一步强化监管的新形势下,金融监管究竟会不会制约地方经济发展呢?笔者在此发表一些个人的意见。
出处
《南方金融》
1996年第8期24-25,共2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