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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的神灵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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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明清之际以来,中国通汉语文的穆斯林学者,多不赞成用“神”、“天”、“上帝”等来汉译伊斯兰教所主张的“唯一受拜者”,认为用这些汉语词来称呼伊斯兰教的受拜对象,不符合《古兰经》所规定的原则,也不符合明清之际用汉文著述伊斯兰教基本教理的大部分先学们所坚持的定例。按他们的说法,《古兰经》明确规定,称呼伊斯兰宗教的受拜对象,必须采取这唯一受拜对象所示谕的尊名,这是这一宗教信仰者务必遵守的一个基本原则。
作者 李兴华
出处 《世界宗教文化》 1996年第3期2-3,共2页 The World Religious Cul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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