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提到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不可否认,当前普遍认为其目标模式应是股份制。经过对股份制内在机制的考察,我认为,从实质看,股份制是将企业产权在未经质的划分之前就直接进行量的分划,从而将企业产权分成许多同质股权的一种产权组织形式。由于其中每股股权都包含有与企业初始产权一样的各种权利,所以,每个股东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缺乏以经济手段确保的人格化主体时。国有资产的相应权利就难以得到有效地行使,义务难以得到很好的履行。在本文提出的权证制构想中,企业的产权是先在质上按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进行分解,再分别对其进行量的细分,并将其权证化成相应的所有权权证、经营权权证和监督权权证,进而把这些权证投向市场,通过市场机制。
出处
《远程教育杂志》
1996年第1期24-28,共5页
Journal of Distanc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