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原则,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相配合运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处于从属地位起有益的补充作用,决不能让它们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际上他们也不能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国民经济中也起不到公有经济的作用。要有效地防止非公有制经济取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当前必须对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对具有举足轻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集中精力提高宣传强度、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速度,切实有效地转机改制,全面提高素质、增进效益。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S3期7-11,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