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古文汉字“家”的本义,自古至今有多种说法,但都不尽合理。基于从古文字学、语言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各个角度的研究,可以认为:“家”当为会意字,其本义是表示一个以血缘聚居团体为基础的财产单位,这个财产单位就是“家族”,它最初指的是父系家族公社。引申开来,“家”亦可指代财产、宗庙、政权等。
出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4期91+9+93-96,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