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中,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对象,或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在每一次大的讨论中,后一种观点虽然总是占绝大多数,居绝对优势,但前一种观点也始终没有偃息过,在一个时期消失了,在另一个时期又冒了出来,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不能不呼唤人们去认真思考这两种见解存在的合理性及其相互关系,给出恰当的正确评价。 我认为在真理的标准问题上,应当有真理的标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两个角度、两种标准。真理的标准是说,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多少,要视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为标准。道理很简单:主观认识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主观映象是否正确,当然要以客观对象为标准,主观映象符合客观对象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55-58,共4页
DongYu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