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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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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之比较陈力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存在较大的不同。由于香港所处的特殊地位,目前大陆与香港的仲裁机构均把涉及到对方居民的仲裁案件作为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来审理。随着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所使主权日期以...
作者 陈力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法律系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6年第2期88-91,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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