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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边界与公共产品供给:一种规范的建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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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行为本质上是以组织方式对市场进行规范,它应以消除外部效应为起点,以不影响市场运作效率为边界,在这个界限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使政府行为不越界,须求助于公共选择及公共约束机制,以使政府的公共服务有效而适度,中国的市场经济因此可在一个规范的体制框架中运行.
作者 江波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5期38-44,共7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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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4

  • 1王杉,黎晓新.医疗知情同意书汇编[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1:1-10.
  • 2北京5月起医患必签拒红包协议5成医生不认可[EB/OL].http://health.sohu.com/20140429-/n398976332.shtml.
  • 3武汉8家三甲医院无一签“拒红包协议”医生普遍反对[EB/OL].http://news.hexun.com/2014—05—09/1624066.html.
  • 4朱恒鹏.“放”与“管”预防公立医院垄断[EB/OL].http://www.cn-heahhcare.com/article/20121210/-content-435065.html.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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