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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规模经营: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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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规模经营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任何经营活动都客观地存在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形式,判断一种经营形式、经营规模是否合理或先进,客观检验尺度是其经营效益,包括经营主体自身的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营形式、经营手段.经营规模三者又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范畴;例如,在我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由于主要是依靠人力和畜力从事农业生产,决定了主要以农户为主体的生产方式和自给自足为主的生产、经营性质;反之,在当代某些发达国家,例如美国,由于现代农业机械和科技手段的广泛运用,同样是一个农户,经营着一百、乃至数百公顷土地,为我国目前农户经营规模的数十、上百倍.当然,决定农业经营规模还有诸多因素(下面将谈到)但不容忽视的一个客观事实是:随着科技和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农业单位经营的规模越来越大,而从事农业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却越来越少.这一发展趋势无疑也适用于我国(这里谈的是真正从事农业的劳力或人口,而不是泛指住农村的人口或“农业户口”).因此,有计划地,主动地创造条件,适当地扩大农业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减少农民从事农业的人口(促进农民的非农化)应成为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基本战略.从现实情况看,虽然我国国情与某些发达国家不同,但以我国目前的工业和科技水平,也已为农业的?
作者 周策群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6年第4期12-20,共9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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