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着重讨论了结构主义对叙事形式的研究,认为这一研究建立在对叙事、故事和叙述三者的不同内涵所进行的区分之上。对叙事和故事及其关系的分析,涉及的是叙事结构,它属于文本本身的“客观形式”。而对叙述语态的研究则关涉的是叙述话语,与叙述者的“主观形式”相关联。叙事结构分析分别以托多罗夫对具体叙述文本和布雷蒙、格雷马斯对叙述逻辑图式的探索为代表;而叙述话语的分析则以热奈特对叙述时间、叙述层和叙述者的剖析为代表。上述研究,既表明结构主义对结构形式的关心落实到操作层面。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57-66,77,共11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