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沙皇政府1861年改革维护农村公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农民无产阶级化而爆发革命。但在保存地主大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改革造成了公社农民份地严重不足和贫困化,政府人为地维护公社也加强了农民认为全部土地应归公社的传统观念,加上农村公社本身所固有的社会二重性,结果使农村公社从专制制度的工具变成了反对它的现成组织形式。
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6年第4期135-140,共6页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