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回顾了我国国家法律调整民族关系原则的确立,并概括了其要点,即全面地实现民族平等,设立民族自治区域,赋予民族自治地区一定的法律变通权,保障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形成调整民族内外部关系的法律体系。作者认为,解放以来我国各级执法部门为国家法律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许多有益的经验,现在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少数民族的法律意识,制定实施法律的配套法规和民族自治地区的地方法规,加强少数民族司法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对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研究。
出处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17-24,11,共9页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