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经济改革以前的产业结构建国以来,我国的产业结构在不同时期的状况是不同的.这反映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所经历的曲折过程.建国后的最初几年(1949—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当时,经济工作的中心是恢复遭受战争严重破坏的经济,制止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因此无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原有的严重畸形的产业结构也无从改变.到1952年,在我国的国民收入总额中,农业的比重为57.7%;工业、建筑业为23.1%;运输业和商业为19.2%.自195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产业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变.“一五”时期(1953-1957年),由于集中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石油、机械和重化工等工业部门,使这些工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一些新的产业部门(如汽车、拖拉机和新式机床制造线等)相继建立,填补了国民经济中的一些空白.这一时期,产业结构的发展基本上是合理的、正常的.但由于过份强调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发展,对农业和轻工业重视不够,产业结构的不协调已有所表现.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2期66-72,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