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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立我国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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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论述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的优越性及不足之处,就如何完善该制度提出建议.我国应提高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使之与法定财产制并列.法定夫妻财产制应规定:婚前财产登记制度;婚后所得共同制,同时规定婚后无偿取得的财产应视具体情况可属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确认个人财产及其范围.约定财产制应明确规定约定的时间、形式及合法性等,强调“两户一伙”家庭最好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并公证、登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明确平分原则.
作者 陈雪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3期99-104,69,共7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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