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在施英伊马赫和赫施这样的传统解释学那里,还是在结构主义的文本理论那里,文本都是被作为某种具有自我同一性的意义系统来看待的,区别只在于,这种同一性研究是由作者精神所决定,还是由话语结构或者别的什么所决定。所以说,正是对于文体本意义的这种预设在根本上限制了传统解释学和结构主义文本理论的研究视野,同时也使得他们对于理解和解释过程的阅述离开了理解活动的实际情形。与此相反,由解释学的“本体论转换”
出处
《外国文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75-80,共6页
Foreign Literatur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