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翻译有着悠久的历史,据文字记载,可追溯到周代:“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韋是),北方曰译。”朝廷里还设有专门的官职,称为“象胥”,即今天的“翻译”。不过,当时的翻译仅限于口头。至春秋战国时,出现了正式的文字翻译,如《说苑·善说篇》中所载之《越人歌》即是,但为数并不多,且所译皆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不同语言文字。
出处
《外国文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101-106,共6页
Foreign Literatur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