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应在总结41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计划管理体制的规范化。五年计划应成为国家计划的基本形式;指令性计划不能取消,也不能过分缩减,要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调节相结合。国家必须掌握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其中不仅包括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教育等手段,而且还必须掌握一定数量的资金和物资,才能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要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层调控。
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18-23,共6页
Journa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