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个实践问题。在理论上不断研究法制建设,在实践中逐步搞好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事业题中应有之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完成这一巨大工程,需要我国人民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们党在认真总结建国近三十年民主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就强调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9-11,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