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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列传》选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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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马迁《史记》中的《屈原列传》,是研究我国第一位伟大诗人屈原的重要史料。关于《屈原列传》的注释,自刘宋、唐代三家注以来,那是颇多的。其中有些地方,一般注释者,或未曾注意,或语焉不详,或注释失当,影响对屈传的正确理解。针对这些情况,根据笔者的粗浅体会,有选择地作点解释,以供研究者参考。(1)争宠《列传》说:“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庄子·齐物论》郭象注:“对辩曰争。”因此容易误解为“鹬蚌相争”的“相争”。从传文看,主语为“上官大夫”,“与之”为“同列”的状语,“之”非主语。“争宠”、“心害其能”都是“上官大夫”的谓语“心害其能”不能两属,则“争宠”
作者 廖化津
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3期56-59,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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