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文学”是一种用文学的样式敷演宗教的信仰观念、膜拜对象、行持实践和情感体验等内容的文化历史现象,它一方面是宗教借助文学力量扩大宣传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文学向宗教挑战的结果,其总体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了宗教和文学的各自范畴,成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化形式。我国历史上曾出现的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演佛说道、自神其教的“志怪”、“变文”、“佛曲”、“说经”、“说参请”、“道情”、“莲花落”、“抛颂”、“弹唱因缘”、“宝卷”、“善书”、“释道剧”、“应验杂记”等俗文化现象,其主流属于宗教文学范畴。
出处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1期110-116,共7页
Journal of Lan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