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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中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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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余钢铁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开放、搞活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环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保障了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了企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979年到1989年,我厂完成工业总产值27.8亿元,实现利税7.6亿元,上交利税6.64亿元,相当于1958年建厂到1978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的1.8倍,实现利税的4.8倍,上交利税的4.3倍。先后获得江西省经济效益先进企业,江西省“六好”企业,江西省省级先进企业,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光荣称号。 回顾新余钢铁厂近十年发展的历程。
作者 阎鑫元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0年第3期46-48,共3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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