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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租税分流与税制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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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企业利润应是扣除资源因素的级差收益(本文称为租金)以后的利润。对于现在所通行的含租利润,应进行分割,即实行租税分流。文章最后分析了现行的税利分流思想的矛盾和弊端。
作者 王雍君 吴强
出处 《经济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92-97,45,共7页 Econo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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