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美国对高技术出口一贯采取管制政策。随着技术更新的加快,管制也更为加强。管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持美国的技术领先地位,从而维护其经济和军事力量在世界上的优势。目前美国有四种出口管制:(一) 国家安全管制。这是一种长期的管制,基于国家安全和防务考虑,美国一直严禁向其他国家转让先进的军事技术和重要的双重用途(军用与民用)技术。具体由商业部、国防部、财政部、海关署及情报机构根据出口管理法和武器出口管制法等加以实施。(二) 外交政策管制。这是一种特定时期的管制,是为达到一定的外交政策目的对特定国家进行的管制。具体由国务院、商业部。
出处
《现代国际关系》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54-57,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