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和它相对的造型艺术是空间的艺术。一首音乐作品必须经过艺术家的释义和表演,才能变成具体的东西。除艺术家的即兴创作外,任何音乐作品的表演,都必须是作曲家已经设想好的并写在谱纸上的东西,但记在谱纸上的各种符号,仅仅是象征性的,实际的音响在它们那里是完全不存在的。在音乐艺术中,我们把表演家的表演看作是创作的本身。
出处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48-52,共5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