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妇女初婚年龄和生育率的变化与妇女所在国家的传统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妇女受教育水平、劳动性质和国家的人口政策有关。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传统和社会政策起着比较长远的、全局的作用。 早在1400多年以前,我国北周(公元557—581)就有诏书规定男15、女13便应婚嫁。明清(公元1368—1911)也有男16、女14的嫁娶法令。早婚早育是我国数千年来的传统。据统计,我国40年代平均初婚年龄为18.3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十分重视婚姻家庭,认识到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和社会变革的潜在要素,政府于1950年便颁布了婚姻法,作为首先贯彻执行的重大改革措施之一。婚姻法禁止包办婚姻,强调男女平等并规定了法定最低结婚年龄,女18、男20。1950年时全国有41.2%的妇女在18岁以前结婚,到1963年。
出处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41-42,共2页
Sociolog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