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说文》540部,“是文字学原则的部首,而不是检字法原则的部首”,明代梅膺祚《字汇》在《说文》540部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的214部,才是检字法性质的部首。这种把说文部首与检字法部首对立起来的看法,未必妥当。实则许氏所精心创制的540部,既是说解文字的文字学部首,也是供读者查检用的检字法部首。一、《说文》部首的设立《说文》将所收的9353个字,按小篆的形体构造,把具有共同表意部分(王力称之为“意符”)的字归为一类,共分540类。每类字就以这些“共有的表意部分”作为代表字,叫做部首。《说文》部首有的是独体字,也有许多是合体字,这些部首字以一定的形体,表示一定的意义,成为各部字的基本构件。
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68-70,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