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困扰经济正常运转的“三角债”债是一种特定人与特定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一方要求他方转移财产、提供劳务或完成一定的工作,另一方取得相应价款或者酬劳的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体现在法律关系上,就被称为经济债权。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经济债权与经营权是产生经济债权的基础。反过来,经济债权又是所有权赖以转移的实现条件。在商品社会的经济运转中。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0年第3期53-59,共7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