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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责任制与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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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当前社会学界一些人普遍认为,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对发展农村生产力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但其实行也带来了若干值得重视的问题。笔者认为,虽然目前农村公益事业难办,农民集体观念淡薄,计划生育政策遭到破坏,忽视教育,土地不断分割,政治思想工作薄弱,各种违法犯罪现象不断发生等现象是确实存在的,但这种种弊端并不是由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它们与家庭承包制之间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事实上,这些问题早在改革以前,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就以潜在的形式存在着。当时之所以没暴露出来,是由于僵硬的政治经济体制不仅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抑制了其中某些弊端,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它们。例如农民的集体观念,在公社化时期未必就很强,否则就不会用“以社为家”来赞誉模范人物了。当时除了以“泡工分”形式表现出来的消极怠工之外,偷摸集体财产的现象也是比较普遍的。至于那时兴办公益事业,说容易也容易,因为经济掌握在集体手中,要办啥就办啥,社员没有多少决定权;说难也难,因为集体经济拮据,办事没钱,公益事业也难办。现在兴办集体事业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各地各村情形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作者 杨心恒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94-97,共4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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