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面对现实,解决区际问的法律冲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条例草案应面对现实,切实解决两岸问的区际法律冲突。首先,区际法的特点是:(1)在一国领土范围内;(2)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区域;(3)仅指法律的属地效力范围。这些都适用两岸之间的现实情况。中国只有一个,大陆和台湾地区都是中国的神圣领土。由于历史原因,台湾和大陆隔绝了40年,造成两岸迥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形成一个国两种制度的现实。不管愿不愿意承认,中国已形成多元化的法域。两岸的法律效力领域只限于各自的统治区域。
作者 周忠海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0年第2期24-,5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