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中区分受贿罪与非罪的界线。对受贿罪在宏观上作总体研究的基础上,从微观上进行探讨,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标准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多视角、乡思维的分类比较研究。
作者 孙宝民 高杉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25-27,共3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