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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行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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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7年底,深圳市委、市府决定对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领导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许多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由于立法上和政策上没有明确这种企业领导管理体制的具体模式,因而实践中的作法也多种多样,本文试对特区的这种新型企业领导管理体制作一介绍评述。一。
作者 康恭舜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0年第1期76-77,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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