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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侦查终结报告”制作规范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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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的"侦查终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对直接受理并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可结束侦查活动,而对立案侦查的被告人提出处理意见(决定),由办案人员向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它是一种记叙兼说明。
作者 黎美义
机构地区 人函
出处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0年第3期85-8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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